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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嚮約聖經》修行萬事順心書第二章第3節說:「人生,不過是源遠流長的靈魂壽命的1秒鐘,貪圖人生的一切快樂,其實都不如修行,成就為彌賽亞,獲得永生的快樂來得長久,若得遇彌賽亞,只能夠跟隨彌賽亞來成為彌賽亞,到達最高法界,佛法界,若只因貪圖此生任何快樂,而放棄那修行,那是極為不划算的事。彌賽亞所說的東西,都是需要實證的。當然,人生的一切快樂,只要符合純正,不虛假的,都可以去追求和獲得,那是凡道,是只有靈魂壽命的一秒的快樂。而聖道,修行道最高法界,佛法界,卻是永生的快樂。至少也有24小時乘以60分乘以60秒乘以30000=2592百萬秒,至少有25億倍的快樂,只能說,真的差太多了,罷了。自己好好考慮,哪個比較划算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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